九年前剛畢業, 有份工見不成, 就是因為不懂打倉頡 .
九年後依然不懂打倉頡(真係唔長進), 所以經常寫錯字都不知道(因為個手寫版有時 sensor唔到 or sense得好差.)
好似兩天前那篇 無所顧「妓」, 將「不代表我支持立法」, 出唔到個"不"字, 變成「代表我支持立法」, 意思由中立變支持, 認真滴汗(Billy好懶, 不喜歡 prove read, 但小學時代學騰文, 原來真有其用).
之後一日睇番先知道捉蟲, 心諗:「神啊! 大鑊.」
不過, 寫錯字唯有寫返篇錯字聲明, 唔洗死.
你可能問:「經過咁多教訓, 會唔會學倉頡?」
哈哈! 唔會 lor.
- 太懶;
- 每日寫成800-900字, 學倉頡會減慢出街進度, 承受唔起. 有成卅篇 sharing未出街, 一日寫兩篇都要追一個月(點解要咁趕? 又冇人逼你.) 咁有 idea唔通唔寫? 反正又冇野做;
- Billy最強係文字和數字, 倉頡? 將某中文字拆開, 變成砌圖, 再轉成字母組合, 然後打出來, 幾難. 對Billy而言, 要比聖經神學, 保險/油公司(最難的2種公司年報)的業績分析/預測, 填詞或煮飯仔更深奧, 真的學不來;
- 好似「建築有情天」楊怡經常說: "let the pen do the thinking." 手寫版雖然慢, 但令 Billy有時間組織, 構思和美化字句. 這是倉頡未必能做到;
- 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 Billy是一個好例子;
話時話, 提到楊怡, 越來越覺得有個 friend, D動靜, 聲線語氣, 甚至個樣都有點似她, 當然沒有楊怡咁靚. 但楊怡的靚(明星wise, ok la)是幾成靠天生, 幾成靠打扮, 幾成靠化裝? 唔知, 是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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