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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October 10, 2008

法不罪眾?

不經不覺, 512日四川地震至今已經五個月, 短短數十秒鐘就令到無數房屋倒塌, 令無數人慘被活埋. 除了留下一片頹垣敗瓦, 有待重建, 無數痛失致愛兒女的父母傷心欲絕之餘, 也要為他們伸冤, 聯名上告學校建築如同豆腐渣. 可是被告是誰呢? 是某個地方上貪官污吏? 是當年捐校的熱心人? 承建商/建築商/測量師/建築工人? 是學校校長/老師? 還是那些正在喊冤的家長? 最近讀一篇文章, 令我對豆腐渣學校事件有更全面的體會.

80
年代中, 中國改革開放, 開始注重教育工作, 提高國民教育水平, 降低文盲率. 於是借住沿岸/海外賺到錢的熱心同胞, 以及在地方官員協助底下, 一間間校舍如雨後春筍的建起來. 在資金有限的情況下, 熱心人/地方官員/建築商就要決擇:「建造最穩陣質科上乘的小小校舍? 還是建造能容納更多人就讀的簡陋校舍呢?」望著無數辛辛學子, 需要有如發白的禾田, 趕著收割的莊稼, 自然是需要大過天.

多年以來, 這些豆腐渣校舍由於需要越來越大, 校方也就不斷在原有地基上不斷擴建/加建, 令本來已經簡陋的校舍更加負擔沉重. 由於學費低廉, 令窮苦家庭子女也有機會入學, 但也因此令一擴再擴危機四伏的校舍歷久失修. 維修經費從何而來? 加學費行么? 這不等如將窮苦家庭子女趕出校門之外么? 這不是太勢利么? 當過去廿年都平安無事, 有誰會認為校舍會真的倒塌呢? 家長也樂於以低廉學費, 讓子女在多座廿年不倒的校舍(實是危樓)內就讀/成長.

在這種情況下, 除了幾間真是貪官污吏, 真是為私利偷功減料的建築商外, 假如災難是無數人, 而且大部份善心/無機心之人的共業/眾罪時, 又可以控告誰呢?

這篇文章令我想到我們教會的情況: 買了地希望建堂/盡快還清 mortgage vs 維修母堂天花, 拆去有倒塌危機的這個「毋timer的計時炸彈」. 那樣重要呢? 再換另一個問題: 是防止裡面的人肉身生命失喪重要? 還是救外面的人靈魂生命重要? 建堂/還債等於救恩嗎? 信主人數增長在建堂和租堂相差又是多少呢? 用金額計算, 兩者's new believers/$ variance又是多少? 什么是信心? 是建一座building, 是奉獻達到所謂的神蹟目標, 還是被神建立生命? 但如何衡量生命被神建立又是另一頭痛問題. (上述種種, 未必互相衝突/對立)

工作, , 事奉, 學業當什公都「貪得無厭」又理直氣壯地跟我們身心靈整個生命以及我們跟神的關係談「需要」時, 我們又如何決擇呢? 是簡陋地, 日久失修地對待神所賜的生命? (上述種種, 未必互相衝突/對立)

請繼續為正在重建家園的四川同胞禱告, 請繼續為正在重整生命的弟兄姊妹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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