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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23, 2014

Lost of the Ring

13年1月22是個值得記念的日子.

this was the day
this was the day
i had lost  the ring
i had lost the ring

大霧濃罩整個多倫多,天空冰雨灑,泥濘滿街,正在返工的路上等過馬路,冷不防一輛貨車急急駛過,翻起一陣浪,弄得我混污水冰泥,頓時令我手忙腳亂,顧不得天寒蝕骨,雙手急速的拍打外衣,將冰泥掃走. 好不容易整理乾淨,兩隻手板而不似屬於自己的僵硬抖震.
那天放工回家才驚慄的發現婚戒已不翼而飛!

搏命的找啊找,像個失錢的婦人往水裡火裡甚至往死裡找,也找不著(註一).
善忘的我怕丟掉戒指,故永遠放在一個地方,不是戴在指上,就是放在那裡,而管++清楚記得前一晚晚飯我還戴著,我又肯定有放回原處,至於那天早有否穿戴, 由於習慣已成自然,反而想不起來.

管++認為冇可能,我自始至今懷疑是在早上拍打外衣時丟掉的, 卻無法証實.
那隻婚戒在那些日子變得越来越鬆,鬆到一地步,我可以不用躺臥在青草地上,玩"lord of the ring". 就是將戒指拋高,用無名指接住穿上.
lord of the ring 那接戒指這幕有人話冇可能,我可以告訴你這幕是真的,是十分可佩服的. 那魔戒原屬穿上盔甲手套的惡魔,穿在哈比人指上當然鬆到爆,我用屬於自己的戒指玩到的,他們當然玩到. 可悲是劇中主角和咕嚕經常丟落戒指,我卻沒有引以為誡,種下那天的苦果.
"my precious, my precious, who took it away?" 呆若木雞的低泣, 我完全體會咕嚕的心情, 簡直同感一靈.

聖靈曾向以弗所教會啟示,她要悔改,回想,在那裡丟掉起初的愛心(註二),重拾這份彼此相愛的心. 那知這段經文是無法apply to 象徵相愛結合的婚戒.
我悔改,我回想,盡心盡性盡力的回想,回到那丟掉戒指的紅綠燈下,地氈式搜索,人前眼光光,凝視地上霜,街頭覓婚戒,找找那邊廂.....也問過附近商廈,它始終音訊全無:(
花錢食餐勁貴,買勁靚的什么什么給自己,雖然肉痛,但至少是甘心樂意,若是什么撞車,被抄牌,做錯交易,就算賠的不多,個心都會拿住拿住,更何況丟失婚戒?即使管++沒有將別的擔子加在我身上.

在打後的一個月,我相信聖靈容許我進入妙想天開的沉痛沉思之中
a. 我想要煮多少餐飯,pack 多少次lunch, 才可省回重新一隻戒指的錢呢?
b. 我又想,tiffany + co股價要升多少,又或者要收多少日 dividend and premium, 才能breakeven?
c. 我該再買一隻婚戒嗎?我會重新丟掉嗎?
d. 若再買另一隻,原先那隻若還在somewhere out there, 被我尋回又如何是好?
e. 就算尋回,新戒的意義何在?和本来那隻還會一樣嗎?
f. 我會連原本的意義也一起失落,還是添加新的呢?
g. 幾時再買新?
h. 如果沒有丟掉,那筆錢本來可用来買電視,換新手機,又或者買張機票返港,就算唔用都好
i. 神啊!我失去你會賜我更多么?但我失去皆因自己疏忽,為何神要賜我更多?
j. 神啊!你叫lost of the ring 發生有什么啟示?除了大意失戒,還能有什么啟示?人家執到鑽石,你失了戒指,難道這些真的跟信不信耶穌有強烈significant 的 statistic correlationship(註三)?

這一切聯想其實同lost of the ring 係irrelevant , 對於尋回或不用破財沒有丁點建設性,但這或多或少令我好過一點.

不知不覺,已經一年!
14年21日晚,去戲院睇lord of the ring 前傳,以此記念lost of the ring.

"my precious, my precious, who took it away?"

註一
有說那十錠銀錢不是普通碎銀,而是婦女出嫁時,貞節憑據的証錢,所以才值得翻箱倒櫃的找回,不然,為何找回還要破費,大宴親朋?也可能因為婦人總動員叫人幫手揾,possible, 但當然不是這比喻的重點.

註二
用約翰福音13章和約翰一二三書去理解這段經文,這初愛是指著信徒間的彼此相愛這命令. 用回啟示錄對以弗所教會絕不辜息尼哥拉黨,對真理純全的堅持,推演出他們彼此鞭策遠多於相愛,我覺得這對初愛的解釋是合理.

註三
若有阿毛在街上執到我隻戒指,冇報案,反而 sing 哈利路亞,同人分享神恩無限,我覺得係唔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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