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7, 2013

銀行家的賭局(2) 引力邊緣之let go

再談一眾銀行"家"郊遊日那天

我和另一位同事一組, 入賭場, 抱住十賭九輸, 不賭不輸的原則入賭場觀戰. 如果其他組輸, 我們就贏, 哈哈!

那知入到賭場, 見到大老細"墨者"(senior vice president, 墨西哥人), 和他一組, 他一早已在賭場.

當他知道我們有這樣的戰略, 一臉不屑的 rejected,"你倆個是來比賽的么? 就算輸了也要有點體育精神, 更何況我們好有機會贏. lets go."
(果然係老細, 忽然令我聯想到馬太福音25章, 主怎樣責備那為保本而埋銀於地的"惡"僕.)

墨者搶了同事手上的廿蚊, 去玩輪盤. 原來, 其他所有組都在不同賭檯玩輪盤, 也許是因為以或然率計, 那是整個賭場裡最有利賭仔的賭法, 除了 0 + 00, 買紅買黑, 贏的機會率是 47.36%(跟賭大細差不多).

墨者觀戰了幾回都開黑色後, 將廿蚊壓注紅色, 贏了! 再觀戰幾回, 壓黑色又贏. 十分鐘, 廿蚊變八十.
(急財, easy money 就是許多人為賭著迷甚至入瘋之因由. 補充是: 跟據統計學的 random outcome and mutually exclusive result, 觀戰其實無改 47.36% "贏面"這個或然率.)

在這場賭賽中, 我不是搏殺的賭仔, 乃是盡忠職守的分析員(在銀行, 在賭場, 在信仰以致旅行都一樣). 我遊走全場, 收集數據, 向大老細匯報各組最新的 asset values , 做出勝算評估.

只十分鐘已有兩組被賭場剝光豬(果然十賭九輸), 另一組去玩老虎機, 估計在餘下十分鐘, 若聽不到 jackpot 的叫聲, 大概是冇贏冇輸居多, 墨者已贏了六十, 該可以見好就收手.

還有一組在另一張檯賭輪盤.
他們用了一種較"進取"的方法: "分散"投機, 又買紅(黑), 又騎牆的買點數, 連 00都買. 居然俾他們中左. 5蚊變 90, 扣除輸掉的另外15蚊, 淨贏 70. 看樣子他們有百多元籌碼, 會就這樣金盤洗手.
(其實買點數 say 0 or 00, 中的機率是 38 份一, 而賠率卻只有17倍, 比較單買紅/黑, 賭仔的終極回報率會降低許多.)

當墨者知道這些數據後, 決定再下注. 最後廿蚊贏了八十蚊. 我們組每人分得廿蚊.

比賽結果:
老虎機組有 36
00組有 141
墨者有 100

00 組贏.
不過由於00組在原有賭本之上加了40自家賭本, 犯規被取消資格. 不然, 單計淨回報, 他們剛好比我們賺多一蚊.
(其實冇規定不可注資, 00組辯稱說這是一份 think outside the box 的創意, 但鬼叫大老細在墨者組, 主持人判00組犯規, 上訴無效, 墨者組勝.)

獎品是每組員一支飲"瓜理"白酒.

good game to all the te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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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完一場銀行家的廿蚊對賭大賽, 又返來再分享 billy 不賭的原因. 這跟聖經教人不可貪戀別人之物, 不可事奉兩個主, 不受轄制以及不做壞榜樣沒太多關係. 不是我不認同那些教導, 而是我認為那些教導, 一, 泛指一切生活而不是單單針對賭博, 二, 單以我自身而言, 我沒有受它轄制, 其程度又未至於成為我的主人, 我相信像我這樣的大有人在.
我仍堅持不賭, 就連公司合買六合彩也不參與, 有另一些原因.

不賭的原因:
a. 狹義的個人原因
或然率是數學程式, 本身是絕對公平. 然而賭場雖然用上這些程式, 卻定下不公平的規則, ie 0 + 00 通殺. 致使長期賭錢(除非做莊), 必輸無疑. 我又何必去投資時間和金錢在必輸無疑又不公不義的賭局上呢?

用這道理放在賭馬, 賭波, 賭牌, 賭窩輪上或者有所不同.
因為它們不全建基在或然率上, 而是可以 study 和分析, 是有技術可尋. 但它們也許隱藏了一些資訊不對稱風險. ie 騎師可造馬, 牌可出千, 窩輪可造市造價.
有道是: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除非有內幕又或者練就一身好本領, 不然, 對資訊和技術差的一方, 那仍是一場不公平的對決.

就算有內幕又或者練就一身本領, 是否可參與?
這要引申到第二個不賭的原因

b. 廣義的社會原因
賭博是一個透過某事件的結局而進行資產轉移的活動. 有人稱它為一場零和遊戲. 因為其活動無法令交易雙方產生更大的效益或提高生產力, 永遠有一方贏, 得; 另一方輸, 有同等值的失.

在這賭博過程當中, 浪費了參與各方本來可以花在更有意義(say family gathering, clarity, or just 享受)或經濟效益(工作, 創意)上的寶貴時間和精力. 因此賭博是有 opportunity costs.

再者, 賭博非但不能創造效益, 而且它實在是負產值遊戲.
假設賭徒 A 去賭塲賭, 1000玩 21點. 贏了, 變2,000, 輸掉, 變 0, 財富轉移是 1,000.

賭徒 B 看穿了賭場莊食筴桾這不公平規則, 於是花時間鑽研賭術, 計數莊家16點以下焗要牌的或然率和注碼間的相互關係, 令自己贏多輸少的機會率增加. 但由於鑽研所花的時間和"學費"都是用在這無法為社會帶來效益的活動上, 所以它其實是一種支出. 為叫財富轉移到己方的機率提高, 假設花了 100 等值的心思. 於是這交易就等於賭場失 1000, 而賭徒 B只得 900.

又假如賭場見越來越多人賭術技巧提高令其賺少左, 於是增加其不公平性(數牌困難度, 一副牌變四牌, 隨時開新牌等), 監視, 荷官的反數牌的發牌手法和速度等. 這一切又成為了更大的支出. 最後引來一惡性循環, 直到達至一 equalibrum, 雙方都覺得這樣下去不如不賭. 然而 equalibrum 代表這種財富轉移不再是 1000 to 1000, 而是 1000 to 800, 甚至更少.

這道理應用在股票投資上亦有提醒作用. 究竟我們股票投資是短線買賣的零和遊戲, 還是持有一股票, 使其取得並運用資本為企業和社會創造更大的效益呢?

c. 傳統原因
最後, 我有一合情卻未必完全合理的原因. 中國人傳統上好賭, 身邊亦有許多因賭而迷失, 害了自己又害了屋企人的故事發生.

華人教會因為這個背景而非常積極反賭, 打麻雀, 入賭場玩老虎機, 槌 dee, 六合彩, 無論賭幾細, 貪不了什么財, 甚至難以令人不能自扙, 總之你連想一想, 都是一宗罪. 你可以不行公義, 不好憐憫, 但你買六合彩, 你講粗口就是罪大惡極.

我明白和理解當中的善良和情意結, 亦尊重這些傳統思維.

結語
我只想說, 不賭不是一教條, 甚至不是直接出於聖經. 信徒必需盲目和亂quote 經文去遵守.

不賭有其不公平, 贏不了, 損害己身和社會利益的許多原因是信徒和非信徒都該思考 明白後, 不難作出取捨的一種生活取向.
若定要搬出聖經理據, 我會說這是箴言, 神教我們不做蠢人, 在花錢花時間花心思上, 都要學做智慧人. once again, 這仍不是一項教條, 你可憑智慧在生活不同場景做決定. 例如, 那天我選擇了入賭場同同事玩這場賭局, 在平日我選擇不參與同事集體買六合彩的慣例等等.

後話
你或者會問, 假如眾同事真的贏了我會後悔嗎?

我會答,"會後悔一段時間." 但這近乎冇可能, 真的贏左先算.

用 decision tree 方式, 每周省 5蚊不買六合彩一年就省 260, 每年回報 10%, 45年就能累積到近廿萬, 穩勝視乎回報, say 有30%機會率. 同同事一起中獎只能分到二百萬, 但機會率近乎零.
智慧的決擇仍是不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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